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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食药监管局组建完成 告别“多头监管”

A-A+2014年1月22日09:00人民网海南视窗评论

  人民网海南视窗1月22日电(记者 宁远)记者从21日召开的海南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经对工商、质监、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四部门职能重新划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完成组建工作,这意味着海南食品监管领域曾经的“九龙治水”、多头监管的格局已成为历史。

  长期以来,食品监管采取分段管理模式,存在职能交叉、监管空白等诸多问题,难以提高监管实效。改革之后,资源整合了,职责更明确了,减少了体制上带来的监管缺陷,将使监管更加有效。同时,海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重大决定。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两种体制,各有利弊,就海南而言,垂直管理更符合实际。过去由多个部门监管的全省约10万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今后将主要由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个部门监管,过去由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多头监管的格局成为历史。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冯鸣说,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名称虽然没有变,但内涵有很大变化:一是职能的变化。新机构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涵盖了除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以外的全过程,在原来负责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基础上,增加了食品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监管职责;二是管理体制的变化。原来是属地管理体制,现在是垂直管理体制;三是监管力量的变化。全系统监管人数大幅度增加,尤其是首次在乡镇(街道)设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并将在村委会和社区建立协管员队伍,监管的触角直接延伸到基层,打通了长期困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方面建立覆盖生产、流通、使用、消费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区域、时段和品种的“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制、监管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社会共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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