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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周森: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做慈善

A-A+2014年3月11日17:58人民网评论

人大代表周森(资料图)人大代表周森(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电(记者彭心韫)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27日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如何提升慈善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周森指出,慈善立法势在必行,现在《慈善法律纲要》已经出来了,正在征求意见,如果顺利的话,很快就将完成慈善立法。

  [主持人]:您当初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提出了慈善立法和要提高慈善公信力?

  [周森]:慈善立法这是势在必行的事情,我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就提出了慈善要立法。慈善对中国来讲是很古老的、民间早就有的东西,这是中国的美德。今天我们叫做慈善公益事业,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到现在已经将近二十年。二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已经深入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中去了,我们每年有很多大灾大难,有很多贫穷的地方需要帮助。

  在慈善公益事业当中,有不少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华慈善总工会等相关的组织,有些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大家接受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障碍。所以我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就提出了慈善要立法,在此之前,原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现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也提出来要慈善立法。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升华,法律层面一定要完善,如果慈善不立法,社会主义慈善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不完美的。

  [网友乐之乐之]:周老师,您觉得如何能让大家做慈善、献爱心的激情长久下去?

  [周森]: 慈善立法是慈善工作者多年来在探讨的一种路子,也是慈善公益将来发展的方向,也是中央到地方所有的政府要推行的法则。只有慈善立法了,我们所有的国民才会弘扬它,一切按照慈善法律进程来做。慈善立法什么概念?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超过3500多少税,超过5500多少税,要按照法律的程序。 肩上责任大了奉献就大,希望更多人关注慈善立法,一个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业中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现在《慈善法律纲要》已经出来了,我参加过两次国务院法制办的征求意见稿,如果顺利的话,本届一定完成。

  在制度不是很完善,监督不是很明朗的情况下,有一些机构也伤害了捐款人的心。我和北京电视台合作了一个栏目叫《好人故事》,讲的是都是身边的好人,要弘扬慈善公益需要有好的文化背景和环境,需要更多人有慈善公益的感觉、感触,有钱捐款最好,没有钱要善待身边的花花草草,善待身边的人和事,包括妇女和老人,包括对同事都有善心善意,只有心里有了、身上有了、脸上有了,责任和义务就都有了。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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