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征地交地工作的意见》,全省将全面清理1999年以来已批的土地,并加强对土地的批后监管。
土地清理过程中,省政府对供地率低、批而未用及闲置土地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原则上除省重点及民生项目用地外,暂停其新的用地审批;对供地率高于80%的县市区,追加其下一年度储备用地指标500亩。其它批而未用的土地,如果属于规划调整等原因的,当地政府可以申请撤销用地批复,原用地指标和林地定额指标可调剂由所在县市区使用;如果属于项目变动或不落实的原因的,这些土地将被收储或调整给新项目使用。同时,全省还将严控土地储备规模,规范土地融资行为。
《意见》再次重申: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户、征地补偿费要足额发放、安置要合理规范多元。(记者 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