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而再再而三的“索赔”

  “他破坏了我的家庭,过年也过不了,而他却生活得舒心。”张某接受讯问时说。在了解妻子与李某多次发生关系后,张某内心气愤,逐渐产生了敲诈敲诈李某的念头。

  2013年4月份,李某提出愿意赔偿张某三万元人民币,然而张某以“不让其好过”、“厂要不要办下去”等言语加以恐吓威胁,最终索得现金13万元。

  2014年2月份,张某以其子从监狱保外就医急需用钱为由,索得现金2万元。

  2015年7月份,张某以李某家人安全为威胁,借口其子打架闯祸、工程周转急需用钱,再次索得人民币3万元。

  李某坦述,“他经常拿着刀来,而且我的确做错了事情,就想给点钱息事宁人,所以就一次次地忍着”。

  获刑3年半罚两万并退还钱财

  近日,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法院对张某做出一审判决,趁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另外,责令张某向李某退赔账款人民币十五万元。这起案子,张某本是受害者,但他通过这样的手段反而让自己深陷囹圄,得不偿失!(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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