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对儋州市地税局原党组成员、直属分局原局长陈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文在担任屯昌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招投标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在纪律审查期间,陈文能主动配合组织调查,如实交待问题,认错悔错,积极退缴违纪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文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