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昌市通过开展“项目强推季”、“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活动,着力突破项目建设瓶颈,全市109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47.8亿元。

  文昌市22个省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5.4%,获得省重点项目绩效考核一等奖。42个历年积余的中央投资项目和年度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在“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期间全部开工建设。

  近期,文昌市就是凭借这张优秀“答卷”,成为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县(市、区)级先进地区之一。

  据了解,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的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给予表扬,在2016年对这些地区实行“免督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

  国务院将对受到督查表扬的地区采取相应激励措施:

  一、在2016年专项建设基金安排中对受表扬地区予以支持,由受表扬地区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领域,自主选择申报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

  二、对2016年督查收回的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沉淀资金,在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差异的基础上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到受表扬地区所在省(区、市),再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分解下达到受表扬地区的具体项目,并优先用于建设进度快而又缺资金的项目。

  三、对2016年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在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差异的基础上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部下达到受表扬地区所在省(区、市),再由省级财政部门分解下达到受表扬地区,纳入预算管理。

  四、建立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受表扬地区企业2016年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可直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报材料,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五、中央财政对受表扬地区所在省(区、市)提前调度资金,并要求相关省级财政部门加快对受表扬地区调度资金,以提高地方库款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