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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正能量”微电影大赛 活动规则(2)

A-A+2014年3月4日15:49新浪海南评论

 

  七、参赛须知

  1、海南共青团官网和新浪网是“青春正能量”2014中国移动海南共青团微电影全国征集大赛指定网络报名平台;

  2、参赛期间,除上传作品到海南共青团官网和新浪网外,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被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剧本创意等已获得作品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参赛作品之个人或组织须负起该等作品之一切版权责任,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展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因参赛短片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4、参赛者应拥有参赛作品完全著作权,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电视频道、网站、手机视频、影院等媒体及公众场所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5、凡入围评审环节的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参赛作品;

  6、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八、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参赛影片应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展现青年一代敢于担当、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对广大青少年具有积极教育意义,要紧扣“青春正能量”主题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提交作品:

  公益篇:倡导文明、和谐理念,鼓励展示志愿服务和希望工程等公益内容;

  青春篇:倡导爱国、敬业理念,鼓励展示当代青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亲情篇:倡导诚信、友善理念,鼓励展示家庭和谐,邻里和睦;

  幸福篇:倡导自由、平等理念,鼓励展示文明大行动相关内容及健康向上的爱情观;

  和谐篇:倡导公正、法治理念,鼓励展示青春绿化宝岛相关内容;

  梦想篇:倡导富强、民主理念,鼓励展示青少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2、所有作品需附加文字简介,字数500字以内。

  3、表现形式新颖,倡导独特风格、有一定的视觉冲击;

  4、鼓励反映海南本土文化、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片参赛。               

  九、奖项设置及奖金

  奖项设计:

  最佳影片一等奖(1名)   6万元

  二等奖(2名) 各3万元

  三等奖(3名) 各2万元

  优秀奖(14名)各5000元(或等值物品)

  单项奖:各1万元(5名)

  最佳编剧 最佳本土作品 最佳摄像 最佳音乐 最佳创意

  十、评选方式

  大赛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网络评选。

  参赛作品统一上传至大赛官网页面进行展播并接受广大网友的投票。

  广大网友可以登陆新浪网“青春正能量”微电影大赛专题页面(http://hainan.sina.com.cn/2014vmovie/)或手机登陆中国移动和生活(无线城市平台,http://wap.wxcs.cn)微电影活动专区观看作品及投票。视频总票数最多的50部作品将进入专家评选环节。

  2.第二阶段:专家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业内专家、演艺名人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

  十一、联系方式

  官方微博:@青春正能量微电影大赛

  (http://weibo.com/u/5040379220)

  官方微信:微信订阅号“海南共青团”

  (微信号:55097722)

  联系电话:0898-65337207(团委) 

  0898-68567690 (新浪海南)

  传真:0898-65395101(团委) 

  地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共青团海南省委宣传部)

  邮箱:xcb653372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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