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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省一级高中与重点高中录取办法

来源:南海网2013年7月20日【评论0条】字号:T|T

南海网海口71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谭邦会)海南省一级高中与市县重点高中如遇到考生同分的情况下,将如何选择学生?719日,海南省教育厅公布了这些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择优录取的办法,考生可关注。

  根据2013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政策,海南省一级高中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在录取时,按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目前,海南省一级高中学校和部分市县重点高中,已制定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等材料进行择优录取的办法,考生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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