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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养老机构将推行“公建民营”

A-A+2014年1月3日07:55财新网评论

  公立养老机构只起托底作用,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

  【财新网(微博)】(记者 任波 实习记者 吴剑杰)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亿人,其中失能老人总数已超3700万人,而养老机构远不能满足需要。民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公办养老机构只发挥托底作用,并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

  这份名为《民政部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开展服务项目和设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丰富信息化服务手段,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同时发挥面向社会示范培训、调控养老服务市场、化解民办养老机构因暂停或终止服务导致的老年人安置风险等作用。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中国各类养老机构有4万多家,床位仅有380多万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此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到2015年,全国养老床位总数将达660多万张,尚有280多万张的缺口。

  据财新记者了解,有些地方的市民需要公立养老院的床位,排队需要夸张地等到百年之后。以北京地区为例,除了北京市第一和第四社会福利院可以接收失能失智老人,其余大部分只接收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

  目前,不少公办养老机构存在职能定位不明确等问题,民营养老院的补充显得至关重要。但是,民营养老院在成本上和政策上没有享受到跟公立养老院的同等待遇。

  北京寸草春晖敬老院院长王小龙此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养老院和公立养老院实行“双轨制”并不公平,民营养老院面临大量成本开支:土地、人员、运营,而国家给的补贴却特别有限。很多民营养老院因为房子租金到期而被迫关闭,影响了正常的养老服务。

  在此同时,公立养老院虽获得很大政策倾斜,但经营弊端繁多,效率上大打折扣。此前就有学者认为,应该大力推行“公设民营”的形式,让政府新建养老设施或补贴硬件,然后通过招投标寻找合格的民间机构运营。

  该通知规定,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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