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说说单位

  登记在海南的单位,名下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指标:

  1。    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在本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

  2。    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

  3。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五、所有条件我都具备,想要获得增量指标要走哪些流程?

  其实走流程并不复杂,总结起来只需四步:

  首先登陆指定网站(www.hnjdctk.gov.cn)注册账号;

  第二步,提出申请后有两种选择可以获取申请编码

  1、新能源小客车排号配置方式

  2、普通小客车竞价或者摇号配置方式;

  选择任意一种后进入第三步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第四步:申请新能源小客车的依据有效编码的申请时间顺序排号取得指标证明文件;申请普通车的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根据摇号或竞价中签结果取得指标证明文件。

  [备注:不能网上办理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六、获得增量指标必走流程中你需要了解的细节问题

  细节一

  申请编码:申请码并不能任性申请,个人只能获取1个申请编码;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在每一年度内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4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5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12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2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不设上限。

  (二)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的当年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20人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4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5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20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12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50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不设上限。

  同时1个申请编码,面对排号、摇号或竞价这三种配置方式只能做单选题。单位取得指标后,相应核减当年度的申请编码数量。

  另外申请编码也是有保质期的,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次配置。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个人已经获取的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6个月。也就是说个人成功获取有效编码后,一直未取得增量指标,每六个月就要登陆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细节二——审核与异议

  申请人需要在每月8号前提出申请;调控管理机构归集申请人信息后,将于每月8日24时前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当月22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如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调控管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调控管理机构会同相关信息审核部门复核后,异议成立的,会反馈申请人,申请人申请编码自动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也会说明理由。

  细节三——摇号

  摇号组织: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每个月摇号一次。

  摇号方式:调控系统统一摇号,单位和个人分别摇号。

  摇号公证: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摇号时间: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当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并于该月的26日组织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摇号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的,调控管理机构会提前向社会公布。

  今年第一次摇号时间定在2018年8月26日。

  细节四——竞价

  竞价组织:调控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竞价方式: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

  竞价时间:竞价机构应当于竞价当月15日之前发布增量指标竞价公告。竞价机构应在竞价当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竞价时间发生变化的,竞价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备注:2018年、2019年暂不组织竞价,具体以公告为准。

  七、单位或个人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条件: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之日起1年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数量:个人名下已登记小客车有3辆(含)内每辆均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超过3辆的不产生更新指标。单位名下已登记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

  程序:申请通过调控网站(www.hnjdctk.gov.cn)提交,由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更新指标。[备注:不能网上办理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限制:

  1、申请人原使用新能源小客车的,只能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2、2018年05月16日0时前,单位或个人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已经完成转移 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3、名下有机动车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未办理的,不能取得更新指标。4、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八、哪些情形可以直接申请其他指标?

  程序:符合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向当地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其他指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调控管理机构发放其他指标证明文件;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其他指标申请情形: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定编管理的单位新增小客车;

  2、我国驻外外交人员、人社部、教育部及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回国返琼自带小客车进口的;

  3、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专用小客车登记的;

  4、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营运小客车登记;

  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本省登记小客车的一方;

  6、个人因离婚、继承需进行转移登记的小客车;

  7、单位名下在海南登记的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单位名下在海南登记的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

  8、车辆被盗抢后,按规定申请其他指标;

  9、海南区域内住所发生变更,办理迁出或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省内区域范围内住所发生变动)

  九、指标取得及使用

  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当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只能用于办理新能源小客车登记;普通小客车指标可以用于所有小客车登记

  来源:海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