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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成“博螯” 城管局长称是“小事”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2013年3月20日【评论0条】字号:T|T

出现错别字的广告出现错别字的广告

商报琼海讯(记者 王春棠 摄影报道)19日,有网友发微博爆料“出大事了!”并配上一张图,图片显示,在G98环岛高速公路琼海辖区境内,位于高速公路中间绿化带处路灯杆上的广告竟然书写着“琼海·博螯”(目前,该微博已被网友删除)。但是,正确的地名博鳌的“鳌”字下面是“鱼”字,而非广告上“虫”字底的“螯”字。而让人费解的是,在博鳌亚洲论坛即将召开之际,如此影响城市形象的事情,在琼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看来竟然是“小事”。

记者随即驱车前往该网友所指的G98环岛高速公路琼海辖区境内,在琼海市嘉积往白石岭方向路段,在一段将近两公里的路段上,路灯杆上的广告词一面是某品牌酒的广告,而另一面写着“琼海·博螯”。

针对这一广告出现的错别字,网友“一华独秀”称“汉语拼音没学好!”而网友“海口风清扬”则调侃“鱼儿变虫儿了”。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向琼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覃学益反映,覃局长称路灯广告审批由琼海市城建监察大队那边负责。“这是小事儿,我让他们查一下。”覃局长表示,“看看是不是他们批的,如果是他们批的,要让他们进行整改。”一件如此影响城市形象的事,没想到在覃局长口中竟然被称为“小事”。当记者反问覃局长,“这是小事儿?”覃局长称,“我们换掉就完了,简单嘛。”随后匆匆结束了对话。

当天,琼海市城建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路灯广告审批的确是属于他们负责,但其中的内容文字却是由工商部门负责审批。

随后,记者从琼海市工商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此次出现错误内容的广告,是由海口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委托琼海当地的黎明广告公司,将相关的审批内容送到工商部门进行审批。但审批的时候,只有广告某品牌酒的内容,并没有“琼海·博螯”这些内容。据该负责人介绍,审批完后,海口的那家广告公司在悬挂的时候,又自行加了以上的内容,并没有好好进行核对,结果造成出现错别字。

“我们已经及时与相应的广告公司进行调查了解,让他们尽快将出现内容错误的广告撤换掉,消除影响。”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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