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4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隽莹)4月1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海口首批限价商品住房——永和花园和永秀花园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文后附《申请指南》)。
目前,永和花园和永秀花园保障性住房销售单价已公布,经济适用住房住房销售均价为3900元/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4540元/平方米。
据了解,永和花园和永秀花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处于长流组团,所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土地资源储备丰富,拥有“天、海、河、湖、园、岸、林”等优越的热带自然环境。濒临海口市最大的五源河森林公园及五源河文化体育主题公园,两大公园都为海口市重点建设的项目,即将打造出一片海口滨河旅游的新天地,也将成为海口市乃至海南省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主要平台。
其中,永秀花园共建住宅13344套,经济适用房4816套、公租房1408套、廉租房928套、限价商品房6192套;永和花园建设保障房共11082户,其中廉租公租房2282户、经济适用房1900户、限价商品房6900户。
记者了解到,自2010年以来,海口市由政府统筹统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福秀小区经济适用房、南江花园、水滨花园、南海花园、凤翔花园、永秀花园及永和花园等项目,共为海口市中低收入者拟建经济适用住房12231套、公租房3518套、廉租房1100套、限价商品房13092套。其中,永秀花园与永和花园作为2011、2012年度的重点保障性住房项目,具有规模大、配套齐全、设施完善等优越条件,覆盖人口约8万人,形成一个交通便利、生活配套完善的居住小镇。
【知识小链接】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由市政府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位,并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城镇住房困难群体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海口市规定,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利润不得超过6%,建设单位可结合配售住房所处楼层、朝向等因素明码标价销售。
附: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者与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含法人及其它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并工作满8年或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8年,并实际缴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满8年;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本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2013年的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786元(含);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经鉴定属危房;或者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难线标准。2013年的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四)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本市公布的城镇居民中等收入线标准(即2013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2786元)的6倍。
注:年龄届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单独作为申请人申请购买。
【申请审核程序及时限】
申请:申请人购买政府统筹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的,应当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购社会主体自筹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向用地单位或其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审核:入户调查、公示(街道办或镇政府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区住房保障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轮候配售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薄、用人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含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产权登记证明),自有住房属危房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关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核查的书面承诺;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的证明;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规定的材料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合同及证明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