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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干部贪900万携家人旅游被举报 纪委称调查中

A-A+2013年12月23日07:50中国新闻网评论

  “高日泽、陈敬云于2012年8月15日组织包括陈敬云老婆及两个孩子在内、村民代表等共50人出省旅游上海、天津、北京、南京、苏州等全国六大城市名胜古迹,到8月22日仅8天时间每人花费土地补偿款7000元,共计花费集体征地补偿款40万元。”

  近日,在百度贴吧等网站上流传出一篇标题为“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腐败现象,请大家来看看还有没有王法”的帖子,署名为板桥村村民的王家培、王有南、王岛3人留下手机号爆料称,板桥村党支部书记高日泽、原主任陈敬云(今年9月份选举已落选)、副主任李夫(兼文书员、出纳员、报账员)借板桥镇“旧城改造”项目贪污巨额土地补偿款、青苗赔偿款900多万元,假造“支付往账”开支项目转移集体土地补偿款,利用公款组织50人到北京、南京等地7日游。网帖同时还贴上了50人在北京旅游时的合影照片。

  这篇举报网帖迅速成为论坛、各大网站上关注的焦点,并引起网友的广泛热议。为探寻真相,12月20日,《法制日报》记者联系到了该网帖举报人王家培、王有南、王岛等人,并来到海南省东方市国土资源局、东方市纪委及板桥镇人民政府采访,调查了解此事详情。

  村民举报:历数村干部“腐败三宗罪”

  记者根据帖子上留下的3名举报人的电话,联系到实名举报的村民王家培等人,获知共有20人联合实名举报,他们均系板桥镇板桥村村民。举报人称,他们也于今年年初向海南省和东方市多部门实名举报过此问题。

  12月20日上午,上述举报人的代表王家培、王有南、王岛3位村民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并详细介绍了他们反映的3个问题:一是“旧城改造”集体土地征多报少的问题;二是假造“支付往账”开支项目,转移集体土地补偿款250多万元;三是组织村“两委”干部、镇干部、村民50人公费旅游。

  “板桥镇‘旧城改造’项目2012年在板桥村正式征地,板桥村委会登记表上显示被征用集体土地面积377.7565亩。然而,2013年8月15日,村两委对外公告只有231.185亩,少报146.5715亩,这些土地到哪里去了?”王家培说,按镇政府每亩补偿62325元计算,合913.5万元,这些土地补偿款到哪里去了?属集体的青苗赔偿为123.6605万元,公告仅列84.4891万元,少报了38.7695万元,这些钱又到哪里去了?村民需要一个有理有据的解释。

  王有南称,从板桥农信社打印出的他们村委会账户流水账显示,从2012年5月31日至2013年7月5日,有9笔大额“支付往账”转出款共计252.4632.8万元,这些钱到哪里去了?用在什么地方了?这些都没有合理的解释。

  王岛说,从2012年8月15日至8月22日,村干部高日泽、陈敬云组织包括陈敬云老婆及两个孩子在内、村民代表、村两委干部和部分镇干部共50人出省公费旅游,在村书记高日泽弟弟高日明的安排下,组团到杭州、上海、天津、北京、南京、苏州等全国六大城市的名胜古迹“参观考察”。在仅仅7天时间里,每人花费7000元,共计花费集体土地补偿款40万元。而高日泽现在还在当村书记。

  村镇干部:土地有重合旅游前已报批

  针对村民反映的情况,《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东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核实。东方市板桥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晓,镇国土所所长苏武,板桥村党支部书记高日泽分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村民举报称板桥镇政府与板桥村干部私卖村集体土地377.7565亩,却征多报少146.5715亩,这与事实不符。”苏武介绍说,板桥镇“旧城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共1317亩,征收板桥村委会312.639亩,其中属于村集体土地231.185亩,剩下属于个人土地。在这属于村集体土地231.185亩中,包括旱地、盐田、林地与鱼虾塘等共计171.015土地是属于板桥村委会,产权比较明晰。然而,还有一部分是与邻近桥南村委会、桥北村委会、镇盐场等土地连成一片,很难确定这些“重合地带”到底属于谁。

  苏武说,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板桥镇各村委会一共签了6份协议书,包括桥南、桥北、板桥、利章等5个村委会的,还有一个是板桥和桥南两个村委会就产权不明晰的“公共地”、“重合地”及“边角地”等一起签署的协议书。

  “因此,举报称较实际征地亩数少报146.5715亩,其实是几个村委会之间的公共地、重合地及边角地,他们都主张是自己村的土地,这不存在少报问题,贪腐村集体补偿款913.5598万元一说自然就不存在。”苏武称。

  就举报中假造“支付往账”开支项目转移集体土地补偿款的问题,高日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板桥村委会的信用社流水账上显示的“支付往账”,不是什么秘密转移集体土地补偿款,而是板桥村“一事一议项目”的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针对的是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村容村貌、环境卫生、饮水安全、村内活动场所等。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村民自筹、社会捐助等途径。

  “所谓一事一议,即村级通过乡镇级农业、财政所向县级财政、农业部门申报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高日泽说,上级通过审核后批准立项,对这个项目拨付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70%,村里自筹30%。一般先将村里自筹的30%资金交到上级账户,他们拨付后再返回村集体账户。随后,高日泽还拿着板桥村的流水账目指给记者看,几个“支付往账”一栏分别有借方发生金额45万元、30万元,继而又有贷方发生金额45万元、30万元,标明是一事一议村道路硬化、排水沟村自筹。

  高日泽说,板桥村“一事一议项目”的自筹资金与“支付往账”是收支平衡的关系,所以不存在秘密转移资金问题。

  针对公款旅游的问题,高日泽称,自己并没有参加这次旅游,因为之前已去过这些地方。此次是由原村主任陈敬云带队,其孩子老婆是自费参团。而且,此次出省旅游考察他们是向镇政府打过报告的,也通过镇领导审批通过的。

  对此,东方市板桥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晓表示,板桥村外出旅游考察确实向镇政府提交过报告,但没有明确这费用由谁来出。从当前中央八项规定来看,确实不合时宜,公款组团旅游不合理也不合法,该案已经移交到东方市纪委进行调查。对于村账目问题,东方纪委也曾介入调查。

  纪检部门:是否违纪违法尚在调查中

  12月20日下午,东方市纪检监察局第五组组长邹文凯就此事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是实名举报,同时也是省纪委转交批办的案件,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与乡镇稳定,市纪委对此非常重视。根据纪委调查发现,所谓板桥村村干部贪污巨额土地补偿款并不属实,但该村接待费过高、组团旅游是否违纪等问题仍在调查当中。

  对于“旧城改造”的问题,邹文凯的说法和苏武基本一致。关于板桥村村委会的信用社流水账上显示的“支付往账”252万多元一事,邹文凯称,他们请求东方市审计局专门就此案审计了该村账户,审计局确认“支付往账”流水账是该村的“一事一议工程项目自筹”没有问题,但审计出接待费和餐费高达50多万元且账目不清的问题。

  对于公款旅游问题,邹文凯说,由于初次举报并未涉及该问题,现在对于该事的调查仍在进一步进行中。据初步调查发现,板桥村村委会2012年8月5日曾向板桥镇政府打报告出岛考察旅游一事,当时镇领导签字批准。2012年8月15日至27日,在高日泽弟弟高日明的安排下,板桥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47名,还有镇政府人员2名、环卫工1名,负责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1名,还有陈敬云的妻儿,再加上桥南村的一村民共56人出岛旅游。

  邹文凯说,在这56人中,除了陈敬云的妻儿与桥南村村民是自费,其他都是该村副主任李夫借取该村委的40万元现金支付的。对于这种公费组织旅游考察的问题,由于是省纪委转批件,事实已调查清楚是公款旅游,已经上报领导讨论定性是否违规违纪。

  除了出岛旅游问题之外,邹文凯说,还有一个问题是村民没有举报的。经过纪检调查和审计局审计发现,该村的餐费、接待费过高。自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板桥村委会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其餐费、接待费竟达到50多万元。

  据邹文凯介绍,板桥村在2011年8月至12月的餐费、接待费是4万元。随着2012年板桥镇“旧城改造”项目开启,2012年全年的餐费、接待费就达到了26万元。他们正在调查接待费和餐费账目不清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记者 邢东伟 实习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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