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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查处686件商标侵权案 假冒茅台被罚350万元

A-A+2014年4月13日07:49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4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高鹏)4月12日,海南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商标工作会议,通报了海南省2013年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情况,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86件,罚没款604万元,与2012年同比分别增长9.8%和100.5%,查处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一大批,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

  据介绍,海口市工商局查处了海口茅乡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酒案,没收假冒贵州茅台酒437瓶,处罚款人民币350.3万元;省工商局依法查处海南碧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化肥涉嫌伪造质量标志案,没收伪造肥料登记证号“硝酸钾宝”肥料250袋,并处罚没款5.9万元;三亚市工商局依法查处“金龙鱼”商标侵权案,没收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276瓶,并对当事人罚款45415元。

  同时,针对“海棠湾”、“国际旅游岛”等商标被抢注的问题,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请示汇报、沟通协调,目前被抢注的“海棠湾”商标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已成功维权;“海南国际旅游岛”已完成了45类635个项目的商标注册申请工作。

  为着力抓好商标注册的引导和培育,提高商标的数量和质量,为海南省企业打造优质品牌注入新鲜活力。省工商局先后出台了《海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海南省商标和名牌产品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措施。

  2013年全省共引导商标注册7470件,首次突破7000件大关,年底累计有效商标注册量28554件,比实施商标战略前的2009年增长176%和97%。2013年全省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4件,省工商局认定海南省著名商标129件,申报地理标志商标6件(其中1件已核准通过),均为历年中最多的一年。

  目前,海南省累计认定有效海南省著名商标301件,获准认定驰名商标24件、地理标志商标11件,分别比2009年增长164%、100%和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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