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举措,公开海事政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办理政务。24小时办理口岸查验、船舶签证等业务,紧急事项可提前电话预约办理。对偏远地区渡工培训考试发证上门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许可办结时间比法定办结时限平均缩短50%。政务大厅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设置政务咨询岗和咨询电话(68626559),及时答疑解惑。严格执行海事政风建设廉政规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对违反承诺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98-68626039、68626099
13、省邮政管理局承诺:
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这条主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受理群众申请事项,畅通群众投诉申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依规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为民务实清廉,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认真履行职责,注重稳态势转方式,注重调结构提质效,注重转职能惠民生,为全面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具有国际旅游岛特色的现代邮政业努力奋斗。
14、省通信管理局承诺:全面贯彻落实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全力服务海南绿色崛起。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全面公开行政职权事项,做到热情服务、及时办结。推动电信资费进一步下降。加大垃圾短信治理力度,认真办理用户反映的电信服务问题,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全面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行政效率。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高通信监管工作透明度。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及电信服务中存在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反馈查办结果。
15、省烟草专卖局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扎实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做到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公开。依法依规履职,加强效能建设,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明,杜绝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及时反馈、作出承诺,兑现承诺并公开承诺办理结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公正文明执法,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16、省高级人民法院承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有效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纪律教育,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为民服务意识,文明办案。畅通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法院党风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及时反馈。
17、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十个不准”、“五个严禁”等有关规定,持续纠正“四风”,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行阳光司法。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提高审判质效,不拖延办案,不超审限办案。严守审判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廉洁办案。畅通信访渠道,对涉法涉诉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复,有错必纠。
18、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承诺: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记为民宗旨,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等相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吃请,不收礼,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强司法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19、海口海事法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庸懒散奢贪”等问题,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司法廉洁。认真履行海事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判、执行各类案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行阳光司法。提升审判质效,严格审限管理,杜绝超审限办案。严守审判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办案。畅通信访渠道,对涉法涉诉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复,有错必纠。
20、省人民检察院承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项目建设、国土资源、生态环保和涉农惠民等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完善检察服务民生热线、12309举报电话,实行涉检信访事项网上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着力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全程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21、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承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项目建设、国土资源、生态环保和涉农惠民等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完善实行涉检信访事项网上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着力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整改措施。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纠正“四风”,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全程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22、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省委“二十条”以及省院“十条”等有关规定。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杜绝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行为;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公车私用。改进调查研究,紧扣检察业务;改进会风,坚持务实高效;改进文风,力求简洁精炼。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开通二分院门户网站,接受各界监督;规范案件管理,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强化办案透明度。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监督。监督电话:0898-23881791
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29个)
1、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诺: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我委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省重点项目的执行和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实行首问负责制,项目受理窗口实行受理、督办、回告“一站式”服务,做到“一次告知、限时办理”。推行政务公开。对项目审批、项目资金下达、规划编制等事项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向社会通报经济运行、重大项目进展以及发展改革政策措施。提高服务质量。项目前期做到前瞻性建议,政策性指导;项目审批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做到动态跟踪,督促协调,优质服务。依法廉洁从政。强化自律意识,杜绝“吃拿卡要”,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建设勤政廉洁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