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我省自7月1日开始办理外省院校毕业生报到手续。
据了解,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请直接将《就业报到证》派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将档案直接寄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将档案寄至用人单位指定为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海南生源高校毕业生,请将《就业报到证》派至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报到,档案寄到其户籍所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局。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毕业生档案需通过机要方式转递。凡毕业生个人自带的档案,我省一律不予接收。据了解,今年我省改进了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环节。往年毕业生档案转递需经过高校——省就业局——市县就业局三个环节,耗时4个月-6个月,从今年开始改为高校直接将毕业生档案寄往市县就业局,减少了一个环节,有望一个月之内寄达。
另据介绍,海南生源毕业生跨省就业的,无需我省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证明,培养院校可按就业单位所在省(市、区)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