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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兴起拼店热 一店两老板错时经营减成本求共赢

A-A+2014年10月22日15:13南海网 评论

  节假日拼车回家,周末拼吃拼玩,“拼客”已经成为城市里颇为流行的节约消费方式。近日,记者发现,海口许多小型商家为应对日益上涨的经营成本,兴起了“拼店”经营热,多个老板合并经营或错时经营,既可节约成本,又可分享客户资源,一举两得。

  错时营业减经营成本

  海口市民陈明宇在解放路租了一个不到20平方米的小铺子卖早餐,最近他发现,由于房租等成本上涨,挣钱的空间减小了。为减轻经营成本,他把店铺又承租给另一个卖夜宵的陈玉华,两人错时经营,分摊房租和水电费。

  “我卖夜宵她卖早餐,既不会相互竞争,还可以使用同一套设备,这样很划算。”陈玉华说,如果自己单独开店,还要花1万元至2万元来增添经营设备,按照每个月3000元房租估算,一天生意至少做到500元以上才能保本,压力很大,双方一起拼店后压力就会减轻很多。

  在海口,类似的经营模式还不少见。这样一店两用或是错时营业的经营现象,既可分摊成本,也可产品相互帮衬,不会影响市场定位,借力打力,可起到共赢效果。

  在得胜沙路的商场里, 不少店铺里设两个收银台,一边摆放的服装是一家店主,旁边的首饰或鞋子又是另一家店主,顾客在挑选时可自行进行搭配后再分开购买。“合租既可以降低成本,还可以相互搭配促销,这样还能增加不少人气。”一家服装店主小林说。

  拼店权责风险要明确

  机会总是伴随着风险而来。对于“拼店”经营者而言,这样的经营方式有利也有弊。拼店能节省资金,但也会存在商家之间因房租、设备毁坏等问题而产生分歧,有些“拼店”经营者可能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闹得不欢而散。

  海口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拼店”现象是应市场需求而产生,但若双方权责不明确,将可能产生违规经营的风险。

  因此,“拼店”经营者应当在合作前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同时拼店经营应当要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可模糊化经营,产生问题时互踢皮球,损害消费者利益。 (记者 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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