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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王某涛和彭某娜两人均系无业人员。今年3月23日8时许,两人到琼海市潭门镇嘉潭路“海涵工艺品店”内,王某涛与店主聊天,转移店主视线,彭某娜则趁机将该店内的3包砗磲圆珠装进随身携带的挎包内,得逞后二人逃离现场。尝到甜头后,两人在3月27日9再次作案,彭某娜趁店主低头穿手链时,将店内的3包砗磲圆珠装进该挎包。

  琼海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涛、彭某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