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获悉,年满60周岁城镇居民年底前需办医保缴费手续,否则影响医保待遇。

  根据《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省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凡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岁)城镇居民,尚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原免缴政策已取消)的居民,务必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所在社区办理缴费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