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两名村镇干部勾结骗补
在征地补偿发放表上“做手脚”共同侵吞7万元,二人终审各获刑5年
东方市2名村镇干部“生财有道”,联手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近日,海南二中院对这起村镇干部贪污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两人分别获刑5年。
2010年,海榆西线公路改建工程在东方市感城镇征地,感城镇政府指派张招柏(镇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征地工作。在征用到感城镇宝东村的土地时,张招柏与宝东村委会主任王成帝商量搞点征地款给个人用。
而后,张招柏制作了《补偿发放表》,王成帝在该表“村两委干部”一栏中签上自己和他人名字,并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张招柏在该表的“农户领款签名”一栏中签上3个村民的名字,在“村委会领款签名”一栏中签上“王成帝”的名字,后将该表送给镇领导审批。后张某柏、王某帝共同侵吞了虚报的征地补偿款70499元,其中王某帝分得40000元。
针对此案,东方市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招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征地工作中与被告人王成帝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70499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张招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被告人王成帝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一审宣判后,王成帝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王成帝、原审被告人张招柏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终审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