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安排报告中获悉,2014年海南省社保待遇水平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64元,达1775元。

  据了解,从2014年7月1日起,海南省将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由100元提高到120元,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64元,达1775元。

  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各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40元。调整全省失业保险待遇,每人每月平均增加99元,增幅11%。启动物价联动补贴,共为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物价联动补贴42.35万元。

  同时,完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规程,明确责任,用制度防堵骗保违法行为,维护基金安全完整。起草了查处骗取社保基金行为暂行办法、举报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对骗取社保基金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取得了实质进展。

  据介绍,为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目前共与16个省53个统筹地区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省内跨市县就医联网结算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