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记者臧会彬)2月5日,海南省物价局和海口市物价局联合在海口召开了海南省春节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涉及宾馆、餐饮、景区、超市、燃气、旅行社、购物点、批发市场、交通运输等行业及其相关协会参会。
要求稳定春节市场价格
会上,通报了春节期间,海南物价主管部门对稳定市场价格的主要工作安排。为了稳定节日期间海南的市场价格水平,优化价费环境,海南物价主管部门将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较重的价格违法行为最高处以500万罚款。
会上,向各有关单位发布了《关于稳定春节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要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合理定价、公平交易。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或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如实填写商品标价签,严格实行一货一签。相关企业负责人会上发言保证春节期间不加价。6家企业代表发言表态,将积极支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稳定物价工作。
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其中: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等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通报春节期间市场法规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对典型案对典型案例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据介绍,我省春节期间做好旅游饭店客房、旅游景区门票、潜水等特种旅游项目价格管理。加强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差价率管理;加强对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及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潜水等特种旅游项目价格、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的监管;三亚、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万宁、定安、陵水、保亭等主要旅游市县,要加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备案,并将客房备案价格于实施前一个月在各级价格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加强旅游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组接团、旅游购物点、旅游城区车辆停放、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旅游景区门票、娱乐项目等价格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落实明码标价,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