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破车窗盗窃 逃跑时持刀伤人

  男子车内才翻出一个剃须刀就被车主夫妇发现;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

  本报讯 海口一男子林某鸿持弹弓打破路边一辆越野车车窗,进入车内盗窃财物,结果才找到一个剃须刀就被车主夫妇发现。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惊慌逃跑中,还把自己的电动车丢在了现场。他在逃跑过程还持水果刀刺伤车主陈某某,因该情节,他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日前,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李美香

  3月28日凌晨4时许,林某鸿骑着一辆电动车流窜到海口美兰区海甸五中路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在白沙门上村80-11号门外,他手持弹弓将陈某某停放在人行道上的一辆灰色越野车车窗打破,随后进入该车盗窃,正当他在车里找到1个飞利浦剃须刀时,就被车主陈某某夫妇发现。林某鸿见状下车逃跑,陈某某夫妇追赶准备抓住他。林某鸿在逃跑过程中,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中陈某某胸部两下后逃离现场,他的电动车丢弃在案发现场。随后,民警赶到现场,扣押林某鸿丢弃在现场的电动车,并从该电动车上缴获白色手套一副、矿泉水1瓶。经检验,缴获的白色手套内层、矿泉水瓶瓶口检出的DNA分型与林某鸿DNA分型相同;经鉴定,被盗的飞利浦剃须刀价值64元,陈某某损伤属轻微伤。

  据了解,林某鸿在2003年至2012年间,先后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等三次入狱。美兰区人民法院认为,林某鸿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并致陈某某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林某鸿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遂依法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