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供销联社租房给他人开“黑”诊所
“黑”诊所医死人
房屋业主也成被告
租房也要小心
南国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胡坤坤)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称海口供销联社)将一房屋出租给一女子开设“黑”诊所。2013年11月,该“黑”诊所一病人打点滴时过敏死亡,“黑”诊所内非法行医女子被判刑10年,死者家属在起诉追讨赔偿时,将女子的丈夫及海口供销联社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黑”诊所医死人 行医女子获刑10年
自1999年开始,吴瑞瑜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海口市滨海新村开设一诊所,擅自开展诊疗活动。2013年11月18日11时许,受害人王某因身体不适到吴瑞瑜的诊所就诊。吴瑞瑜对受害人王某简单询问后,就对其进行点滴注射葡萄糖及维生素C。输液几分钟后,王某就出现身体不适,脸色苍白。吴瑞瑜遂立即停止输液,对受害人王某进行皮下注射盐酸肾上激素,按其人中、合谷等穴位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王某进行抢救,但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14年1月28日,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作出王某符合药物静脉点滴后致过敏性休克死亡的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