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1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 周静泊)椰树门广场项目进度滞后,谁拖了后腿?11月22日,海口电视台《亮见》“双创六问”第三场问政,剑指椰树门广场项目进度滞后,海口市民防局局长张伟斌坦承此事该局存在慢作为行为。

  “椰树门广场改造工程”位于广场路北侧、广场横路西侧,2013年动工,规划新建地面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地下建设两层地下室,一层为商业,另一层为停车库。项目由市文体局和市民防局牵头,由海南城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5亿元,工期3年。如今三年过去了,全部只完成了将近一半。

  海南城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严胜涛称,该项目在向(市)国土局申报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恰巧2012年9月颁发的《海口市公共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截至2014年9月已经失效。

  直到2015年7月,该办法定稿,自失效到定稿中间相差了10个月,工程没有法律依据,地下空间招拍挂做不了,只能搁置。致使该工程要在2016年的12月才能交付使用,工期比原定计划整整延误了一年的时间。

  该办法的起草单位海口市民防局坦承确有此事。该局在《暂行办法》过期前,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延期准备。

  海口市民防局局长张伟斌表示,该局仅提前了3个月启动政策延期的准备工作,而非按照相关规定提前6个月准备,导致项目无法推进,“我们存在慢作为行为。”

  张伟斌表示,该局已经对办公室一名相关负责人作出调离岗位的处理,并解聘了相关律师。

  评论员矢弓对此事认为,海口很多办法很多都是暂行办法,有效期一年两年。“到底为什么这么多暂行办法呢?政府要求部门围绕项目转,而实际是项目围绕部门转,差距很大!”矢弓直言。

  一位市民代表为,不管项目谁投资的钱,任何人没有权力拖延浪费挥霍,此事不能仅以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结束,要启动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