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不动产统一登记:“一个窗口”便民利民

  -海南日报记者况昌勋

  通讯员陈海森陈敬民

  为了一处房屋,跑两个部门办两个证,这样奔波的历史即将结束。

  “这是我们房屋的‘身份证’。”今天,从外地来三亚购房的王得利拿着不动产权证书说,办理所需的材料与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所提交的资料基本一致,不同的是,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比以往节省不少时间。

  今天,作为我省不动产登记试点市县之一的三亚,刚刚“开张”的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办理了全省首批17张不动产权证。

  “五龙治水”易发纠纷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程春满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不动产分散登记制度,不同的部门各自为政、各管一块。“比如,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土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是由住建部门登记,林业使用权、所有权又由林业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是由海洋部门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又在农业部门。”

  随着不动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五龙治水”的登记模式弊端日益凸显。“由于登记工作分散在多个部门,不仅使企业、群众在多个部门之间跑腿,而且部门之间也难以共享信息资源,常常遭遇扯皮的困局。”程春满说,各块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有时也相互矛盾,不动产产权人为分割,极易造成权属界限不清、权力归属不明等问题,导致纠纷频发,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

  权属分明信息共享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哪些好处?

  “我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时,坚持统一登记和便民利民原则。”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介绍,例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无居民海岛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由一个部门负责;同时,通过设立统一的窗口、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方便公众申请和办理登记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