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专案组基本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结构和活动轨迹,决定实施收网。当天下午,专案组在海口某大酒店1117房、1023房将该团伙主要成员付某、陈某琴和其他“外围女”抓获。

  经审讯,付某(男,30岁,重庆人,绰号“阿豪”)、陈某琴(女,35岁,重庆人)等人交代了利用微信平台组织卖淫活动的犯罪事实。据付某交代,他从2012年起,利用自己在海口各类服务场所上班的机会,掌握了大量的客户资料和失足妇女的信息。2015年,出于利益的趋使,付某等人利用微信平台成立了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卖淫犯罪团伙,之后,陈某琴也加入该团伙。

  花万元拍摄高质量照片 嫖资通过微信转账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以来,付某等团伙成员要求“外围女”在影楼拍摄一些裸露、性感的相片来包装掩饰身份,这些失足妇女甚至花万元来拍此类照片。付某等人则用“阿豪”等微信号将这些相片发布到朋友圈,并标明该“外围女”的身高、胸围、臀围、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供“招嫖”客户挑选。客户选中某“外围女”后,该团伙成员便和客户在微信上谈好价钱,将“外围女”的入住酒店及房间号发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