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海口市民防局办公室主任林师俊负直接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该局分管副局长李振忠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
《亮见》节目中,有市民反映,2014年,海口市政府为16条无路灯的道路实行“亮灯工程”,已于当年9月30日全部完工,但港澳大道、五指山南路、大英七路、椰博路等路段仍然“失明”,漆黑一片,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
对此,海口市市政管理局下属市政道路维修公司原副经理符国坚(已退休)负直接责任,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公司原经理、“亮灯工程”项目责任人蔡建伟负主要领导责任,鉴于该同志此前因假水泥事件已被免职问责处理,在此不再问责;公司党委副书记郭辉在此事件中面对媒体说假话、推托责任,负相应领导责任,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问责。
此外,因龙泉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拖延,负有责任的海口市第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副所长王首华、海口市民政局机关分管副调研员陈泰波、龙华区龙泉镇政府主任科员梁定炳、龙泉镇永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淑仁等4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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