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民房占用农用地系违建,元旦小长假抢建被拆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情况,万宁市国土局东澳国土所所长卓照鸿回应称,吴先生建房的地方为农田地,政府明确要求不允许在农田地上建房,吴先生依然顶风抢建,所以政府部门依法对该栋在建民房进行拆除。“这种违建房屋政府部门不会做出任何赔偿。”卓照鸿表示,在农田内建房,政府部门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我们此前曾多次要求吴先生停工,但对方均未理会,且民房已经快要封顶。吴先生在元旦假期间偷偷抢建,我们发现后立即进行了拆除。如果下达通知,按正常手续需要半个月,届时对方很可能已经入住,拆除难度会更大。”卓照鸿称,未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系因时间上不允许。
对于其它写有“拆除”字样的民房未被拆除一事,卓照鸿表示,这些民房均为2015年之前就已经建好了,政府均已列入拆除范围,要求在3年内全部拆除,并非不拆除,这跟在建民房不是一个性质。“确实也有其它在建民房,但其它建房地为建设用地,并非农业用地,性质也不一样。”卓照鸿说,“穿越”公告确为去年9月份张贴,原本是限村民在去年9月份自行拆除。而公告将拆除期限写为“去年7月份”,系工作人员疏忽将日期写错了,他们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