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后未婚夫患急病突然离世

  状告准公公婆婆要求分割退回的购房首付款;省二中院:购房首付款不是死者遗产,不能当做遗产分割

  本报讯 东方女子林小颜与男友高新相恋数年,同居且有了爱情的结晶。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高家以高新父亲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并支付了12万余元的首付款,但写下一张证明明确表示:“此房永远属于儿子高新和儿媳林小颜所有。”没想到在买房次月,高新就患急病突然去世。高新住院治疗期间,高新的父母以急需医疗费为由退房并拿回了首付款。高新去世后,林小颜母子为了这笔钱,将高新的父母告上了法庭。林小颜认为这笔首付款应作为高新的遗产,除了高新父母,他们母子二人也应该参与分割。但高新父母却认为这笔钱是他们出的,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日前,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记者 李美香

  未婚夫患病离世,女子状告准公婆欲分割购房首付款

  高新是河南人,大学毕业后到海南省东方市工作。

  高新与林小颜相识相恋,同居且有了爱情的结晶,并准备在东方买房定居。虽然还差一张结婚证,但高新的父母早就拿林小颜当作儿媳妇看待。2013年7月15日,高新的父亲高越向东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了购房首付款128182元,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在东方市买下一套房子,在2013年7月24日写下一张《证明》,内容为:“兹有关于海南买房一事说明如下:此房永远属于儿子高新和儿媳林小颜所有,别人没有争夺权。”

  令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在高新与林小颜同居但尚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高新得了急病,在购房次月不治身亡。在高新生病住院治疗期间,高越以急需医疗费为由,解除房屋预购合同,将房屋退还给房产公司,拿回了128182元购房首付款。林小颜认为这笔钱是高新的遗产,她和儿子小亮应该分得属于各自的那一份。林小颜和儿子小亮将高新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对购房首付款128182元进行分割,她占50%,小亮占30%,高新父母占20%,即他们母子应分得10254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