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3月3日电(胡坤坤)利用职务之便给于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款132000元,原秀英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二审领刑十年。
据介绍,2005年至2014年初,廖永裕担任秀英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并从2009年12月份起兼任秀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校安工程协调、资金管理、结算、验收等工作。廖永裕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承建方在工程协调管理、进度款支付及验收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校安工程承建方蔡某寰等12人的贿赂款共计132000元。
在西秀中心小学教学楼重建、加固维修工程和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教学楼加固工程建设过程中,廖永裕在资金拨付、工程管理协调等问题上为施工单位老板蔡某寰提供帮助,2013年3月收受了蔡某寰送的50000元。
在石山中心小学教学楼、电教楼加固维修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廖永裕在资金拨付、工程管理协调等问题上为施工单位老板陈某林提供帮助,2011年8月收受了陈某林送的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