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意见

  到2020年完成地下管廊建设100公里

  海南日报讯(记者孙慧通讯员成和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科学编制规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并积极推进建设,到2020年,全省要累计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100公里。

  在城市建造用于集中铺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综合管廊,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等问题,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按照意见要求,我省“十三五”期间要累计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100公里。海口、三亚市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城市“马路拉链”和“空中蜘蛛网”现象逐渐减少,城市景观得到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能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