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出台相关便民举措

  大幅简化居住证办理手续

  -海南日报记者良子

  海口市居住证申领工作从5月启动以来,不少居民反映居住证申领程序繁琐,需要准备的材料太多,也有很多居民表示办证难,往往好几个部门来回跑还是办不下来。就此,海口市公安局推出相关便民措施,简化办理居住证手续。

  就群众反映办居住证难的问题,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苏德春介绍,由于办理海口居住证措施刚刚实施,在办理过程当中,有些办证民警对办理居住证相关规定理解上有误差,给办证人带来不便。为此,日前海口市公安局推出相关便民措施,简化居民办证手续。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各派出所日前已向全市居(村)委会下发“海口市社区家庭居住证明表”,申请人填写居住证明表经社区同意后,将该表交到派出所。申请人已经在这张表上将申报的条件要求全部填写完,派出所按该表内容录入系统即可办证,此举将大大方便群众办证,少让群众来回跑。

  在办证过程中,有很多因房屋出租人没有土地证办理不了房产证,或房子抵押等原因没有房产证而办理不了居住证的问题。海口市公安局现简化了办理手续,规定办理居住证只需要提交房屋出租人和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地址证明。这也意味着,办理居住证将不再需要提交房东房产证和租赁证。

  非海口户籍公民到本市居住并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只要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中的其中一条,就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的人群应在海口居住并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半年以上,但有很多群众在海口生活好几年了,却没有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对于这部分群众,在申办居住证时需额外提交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此证明可由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