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凤灵 记者 陈栋 

  本报讯 乐东黎族自治县的男子张某全因土地纠纷持枪杀害同村男子张某忠。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全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某忠亲属对刑事部分的判决无异议,但对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6月,张某忠用挖掘机平整土地种植槟榔,占用了张某全家的土地,两家因自耕地产生矛盾。同年8月8日6时许,张某忠途经张某全家门前道路时,与张某全母亲、胞弟再次因为土地问题发生争吵。正在睡觉的张某全听到后很是恼火,随即拿起一把私藏在房间内的火药枪到屋外向张某忠射击,张某忠中枪并当场死亡。张某全逃跑途中将枪丢弃在路边荔枝园内,并于当日7时许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张某全到案后,对持枪射杀张某忠的事实供认不讳。办案民警根据其供述找到火药枪,经鉴定,该枪型是利用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案发后,张某全亲属支付张某忠丧葬费用共计383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