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前,我省总体上实现行政审批“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

  足不出户可办理户口护照驾照

  海南日报海口11月22日讯 (记者刘操)省政府近日印发的《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总体上实现我省行政审批‘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今天对《方案》解读时表示,这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便民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

  该负责人介绍,《方案》中“不见面审批”办理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一号申请、系统认证、一网审批、全程网办、快递送达。也就是说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审批部门办理一个事项,从申请到拿到办理结果全过程不见面、不跑腿。

  另外,审批结果也将“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结果‘一窗口’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快递业务办理窗口,集中办理审批结果递送、核验材料原件收发,打通‘不见面’服务最后‘一公里’。”该负责人说。

  公安行政服务方面也将推行“不见面审批”,内容包括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办理。

  《方案》还要求,建设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将财政非税收缴纳入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实现在线收费,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在互联网上办理各种审批涉及缴费问题,减少来回“跑腿”。

  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对各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包括加快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整合,消除“信息孤岛”,形成统一事项目录库、证照目录库,实现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共享、用户认证信息交互、证照信息共享、办件信息交换。《方案》还要求,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