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肖卫香)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近日公布的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了《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申请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需提交的材料内容》(以下简称《内容》)。《内容》明确了,在2018年海南省高考报名中,优先录取的条件和各项加分条件。
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等项目可加20分投档
据了解,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20分投档。
其中,海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和乐东。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
此外,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也可加20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项目可加10分投档
该文件介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10分投档;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加10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等项目可加6分投档
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均可加6分投档。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6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