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培养工匠队伍

  《意见》指出,要扩大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完善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考核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调动年轻一代从事传统工艺的积极性,培养工匠队伍。各市县政府要通过多种方式,为收徒授艺等传统工艺传习活动提供支持,引导返乡下乡、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投身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产业。到2020年,涉及传统工艺类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每个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达3人以上、市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达5人以上。2018年至2020年相关项目市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增加不少于10人,传承人群增加1000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增加30人。

  鼓励传统工艺从业者为作品或产品署名或注册商标

  《意见》强调,要加强传统工艺相关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传统工艺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传统工艺专业技术人才和理论研究人才。支持省技师学院和省民族技工学校等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加强传统工艺专业建设,培养具有较好文化艺术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创造条件建设黎锦、椰雕、木雕大师工作室,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和开展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帮助传统工艺传承人群提升学历水平。

  《意见》鼓励传统工艺从业者为自己的作品或产品署名或注册商标,培育海南特色的传统工艺品牌;支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技工学院、省民族技工学校等省内高校将传统工艺纳入高校人文素质课程;鼓励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手工艺课程。同时,我省还将开展黎、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评定1-3个遗产丰富、项目集中、特色鲜明、保存较好的黎、苗族市县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争取2020年前申报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