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法院告诉商报记者,被告人冯某没有持枪证,其持有的枪支经鉴定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改制枪支,具有致伤力,构成枪支。在案发后,被告人冯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案情。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冯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扣押在案的改制枪支一把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原标题:海口男子凌晨持枪上门讨债未果 持枪扫射一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