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细节
帮人协调矿权月月受贿
在孙英辉的犯罪事实中,有一起受贿频率极高,一度达到月月“伸手”。行贿人张某回忆,2009年二三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孙英辉,向孙提出他和一个伙伴想合办郝家梁井田的探矿权,孙同意帮忙。当晚,他送给了孙10万元。此前,他还主动送孙英辉1万美元,给他女儿在加拿大上学用。不久,又主动给孙英辉送2万美元,目的是加快办理郝家梁井田的进度。
2009年3月,孙英辉对他说,其要找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因受贿已被判刑)办郝家梁这件事,张某在孙英辉情妇李某家小区门口又给孙2万美元。
2009年4月,孙英辉说要请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发改委等有关领导吃饭,张某在西安北郊一个饭店停车场给孙送了10万元。
2009年5月,孙英辉回京工作,张某还请托孙英辉办理大梁湾煤矿划定矿区范围延期的事。他在国土部北门的羊肉胡同又给孙英辉送了10万元。
2009年底,张某和孙英辉在北京金融街茶座喝茶,孙说再找国家发改委能源局领导催一下郝家梁的事,张某在酒店地下车库又给孙英辉10万元。
2010年上半年,郝家梁井田探矿权的事彻底办不成了。2010年,马某提出让张某找关系办理半坡山井田探矿权,张某向孙英辉请托,孙同意帮忙。
2010年年中,孙英辉说去找王登记谈半坡山的事,张某准备了10万元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附近送给孙英辉。
2010年下半年,张某约孙英辉在东直门吃日本料理,饭后送孙10万元,让他办半坡山用。
2011年清明节前后,孙英辉提出要在怀柔区杨宋镇买影人四季的房子,张某同意给他买一套,花了140多万元,还交了契税。
2011年9月,张某到国土部羊肉胡同北口阜内大街路北,给孙英辉送了10万元,也是为半坡山的事。
原标题: 原标题:受贿670余万元获刑十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