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禁止对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禁止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将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作为建设用地供应准入标准,实行“弹性年期”+“对赌协议”供应方式……4日召开的六届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效益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涵盖八个方面的内容,堪称海南历史上最严苛的土地管理措施。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国家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土地资源利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也暴露出来。一是土地资源利用水平不高,二是土地利用粗放浪费,三是土地供应结构不尽合理,四是土地交易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在经济社会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时代背景下,我省必须转变过度依赖资源消耗、要素驱动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出台《意见》,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供给,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节地增效、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意见》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土地资源管控方向和目标。按照“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效益提高”的基本要求,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明确了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50万亩以内;坚决守住耕地保有量10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909万亩和林地保有量3165万亩;全面落实“十三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占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0%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