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爱卫办、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等九部门下发《关于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到2020年我省全部完成剩余的农村户厕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与改造,每年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6%以上。《通知》同时印发了《海南省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对我省下一步农村改厕工作提出了系列要求,包括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等。

  据介绍,截至2016年,我省共完成农村改厕113.23万户,覆盖率仅为79.75%,尚有28.75万农户未进行改造,并且存在统筹协调不力、资金投入不足、监管考核不严、宣传培训和无害化效果监测不到位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行动、脱贫攻坚等项目同步推进,在农村住房建设和改造中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各地、各部门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村和有关部门具体责任人,纳入政府和个人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