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俊,男,1977年7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在职函大本科学历,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办事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事员、科员、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现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拟提名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麦晓华,男,1975年10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在职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东方大队办事员、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中队长。现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拟提名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蒋宏愿,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海南乐东人,全日制大专学历,1986年4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方县东河派出所干部,东方市公安局纪检会副股级纪检员、预审股副股长、法制办指导员、工业园区派出所负责人(科员级),工业园区派出所指导员(科员级)、东海派出所副所长。现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人。拟提名为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张洵,男,1965年9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在职大专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东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股级侦查员、教导员、罗带派出所教导员、所长兼罗带镇党委副书记。现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干部。拟提名为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大队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卢运迹,男,1975年10月出生,汉族,海南东方人,在职本科学历,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办事员,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事员,刑警大队科员、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拟提名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2380,25535721、25535376。

  传真:25535721。

  联系地址:东方市委大院四号办公大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监督科 (邮编:572600)。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