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党组书记,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仅没有带好班子、管住队伍,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由个人支付的机票、住宿等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在此,我作出深刻检查……”这是某局长、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查的一个剪影。市纪委把监督的“探头”照向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制定《关于市纪委派员列席市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要求受到谈话函询、问责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也要就单位内部及分管领域出现的受市纪委处理的情况进行检讨,既要说受市纪委处理的问题,又要讲对问题的认识和产生问题的原因,还要谈今后打算和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敷衍了事的进行问责追究,以此督促党委(党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与此同时,坚持层层追责问责,善用“杀手锏”,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以织密天网的方式惩治腐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巡察全覆盖的利剑作用、明察暗访的突击作用,用好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多方位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