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我委决定对你采取留置措施。期限从2018年2月24日起算,请你在这里签字。”2月24日,经海南省监察委员会批准,五指山市监察委员会对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飞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海南省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成立即是开局,挂牌即行开工,反腐败斗争无空档、不停歇。自2月12日海南省市县(区)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后,第一起留置案件的查办标志着海南省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

  2月22日,正月初七,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在充分研究调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吴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后,五指山市监委召开会议,决定对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海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业务工作流程细则(试行)》,由于案情重大、复杂,五指山市监委决定对该名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但是因为是第一例,没有经验可循,如何用好留置措施,成为摆在五指山市监委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按照中央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做到审慎安全使用。”五指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红山强调,“采取‘留置’措施没有现成的经验,但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在市监委会议上,李红山再次和大家商量起留置问题来,“大家把每一个环节都在脑海里过几遍,把细节想清楚,越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