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报道丨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办理。

  消息一出,引发群众广泛关注。然而, 一些不实信息也在网上传播,对此,海南省交警总队通过海南日报为群众作权威解读。

  不需要提前备案

  近日,一则题为“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有驾照的都看看”的文章在网上被广泛转发,文中提出,3月1日起替别人消分需面签。

  受此消息影响,2月26日不少驾驶人前往海南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赶在“新规”实施前突击处理交通违法。

  对此,省交警总队一负责人表示,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不通过网上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依然可以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即可。

  无面签限制要求

  根据规定,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