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并要求各市县于2018年3月底前落实调标工作,确保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

  为落实调标工作,省财政2018年共安排5.24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及基础养老金补助,第一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58亿元已下达至各市县。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真切关怀,已列入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原标题:又涨了!海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涨至160元每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