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 李娇萍)海口男子王某为了抽头渔利,订包厢聚众赌博赌资数十万元被抓,记者3月19日从海口市秀英法院获悉,王某及同伙被抓获判刑。

  被告人王某伙同郑某、陈某(均已判决)为抽头渔利,经过商量后,于2015年4月某日在海口市南海大道某酒店包厢,组织他人在该包厢聚众赌“三公”。为逃避打击和便于赌博,王某等人雇用孙某、苏某、高某等人在赌博地点望风、洗牌、为客人购买香烟、饮料以及“抽水”。当晚,公安民警在该包厢当场查获多人聚赌,抓获王某、孙某、苏某及参赌人员等人,现场缴获赌资103500元。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设赌局聚众赌博,涉案赌资103500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赌博罪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在案中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依法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王某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