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期

  (2021-2022年)

  城镇地区住宅以混凝土结构为主 公共建筑以钢结构为主

  按照琼府〔2017〕100号文的要求,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达到100%。海口、三亚等城市将建成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形成5个以上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至少2个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

  《海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明确,依托本地建筑业和既有特色产业基础、引进省外先进企业与技术,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组合结构等建筑的设计、技术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运输、安装、检测、设备等能力建设,在海口、三亚两市建立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中心(基地)、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工程,辐射带动全省。装配式构件生产力布局方面,城镇地区住宅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为主,公共建筑以装配式钢结构为主,五指山、琼中、保亭、白沙等中部生态核心区主要发展装配式木结构、轻钢结构。

  以上各期目标中,具备条件的建筑是指负面清单以外的其他建筑。以下建筑类型可设为负面清单:

  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建筑;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且不能批量重复的,难以实现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建筑;超高超限的建筑;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不宜采用装配式结构体系的建筑;有特殊功能要求而不宜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如有保密及安全要求的金库、军事设施等。

  装配式建筑

  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部品部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再运输到建筑工地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