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3月31日电 (王子谦 罗浩 符策栋)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日介绍,为满足本地居民家庭住房基本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海南省决定从即日起开发面向本地居民的限售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根据海南省多个部门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海南将继续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及实施棚户区改造,满足本地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省内外居民的租赁住房需求;有序开发商品住宅,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人民住有所居,并向住有宜居迈进。

  据悉,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是指海南省各市(县)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县)户籍常住城镇居民家庭、经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的人才。

  意见要求,各市县政府应有序有计划地开发限售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中无房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家庭,或经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的人才。限售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12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限售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应低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宅价格。

  意见称,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为海南省各市(县)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家庭,并优先向其无房居民家庭出售。共有产权住房主要用于解决本地居民基本住房需求问题,套型建筑面积以60-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100平方米。为减轻本地居民购房压力,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并确保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