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带量采购降药价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正式下发《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工作的通知》,指出实施以抗癌药为重点的重大疾病药品专项集中采购工作,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用药价格,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通知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对属于不同采购类别的药品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属于招标采购品种的,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属于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则上与原研药按相同规则招标采购。

  此外,除了单向根据降税原则调低药价,部分地区计划联合组团进行谈判。有消息称,8月14日陕西与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湖南、黑龙江、辽宁、广西、贵州、海南等12省市召开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专项采购工作研讨会,计划开展组团谈判。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组团联盟进行议价外,我国已开启新一轮抗癌药专项谈判。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点谈判的18个品种中,16个进口品种,2个国产品种,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

  14种抗癌药将迎新一波降价

  近日,国家医保局部署下调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要求9月底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公开挂网采购。这14种抗癌药均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其中12种在2017年谈判降价后纳入目录,其余2种是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中的药品。预计9月起,患者可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